我国医疗损害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现状与建议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2013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医疗损害的案件专业性强,并且案件通常都会涉及到医疗损害技术鉴定,这就使得医疗损害案件是民事案件中经常需要专家辅助人的一类案件.本文在剖析了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后,认为我国医疗损害案件中的专家辅助人不同于英美法系中医疗诉讼中的专家证人,也不同于证人、鉴定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医学专家辅助人在医疗损害案件诉讼的实际应用,并针对现有相关规定中不明确的地方提出了完善医疗损害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议.
专家辅助人、医疗损害诉讼、专门知识、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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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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