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地方性精神卫生条例的合法性突变及其修正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七部地方性精神卫生条例的合法性突变及其修正

引用
《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先行制定并实施的七部地方性精神(心理)卫生条例面临着合法性问题,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并应及时的修改或废止.一方面七部条例“相抵触的规定”不仅包含具体条款,还涉及立法理念和原则的变化;另一方面七部条例的性质突变后带来的与其原有形式的矛盾,建议七部条例在《精神卫生法》配套法规完成后采用修订或立新废旧的方式予以修正,使之从刨制性法规变为实施性法规;或者对没有存在必要的地方采取单项废止.

地方性精神卫生条例、合法性问题、创制性法规、实施性法规、修订

22

2014-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5-18,3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卫生法制

1004-6607

11-3044/D

22

2014,2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