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案例看人身损害案件中医院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发生在医院的杀人伤害案件中,医院作为安全义务保障人,其合理的安全义务保障限度应为事先提醒义务和事后救助、报警等,防止或制止犯罪不是医院的法定义务.医院赔偿责任限于补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连带赔偿责任、补充赔偿责任、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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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1-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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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连带赔偿责任、补充赔偿责任、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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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1-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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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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