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案例分析
@@ 药店坐堂行医是近年来非法行医比较多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经营模式多种多样(如股份公司的分支机构,连锁经营、承包租赁等)导致的处罚主体的认定、以及执业行为和非法所得认定的困难等,给行政处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药店、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活动、坐堂行医、执业行为、行政处罚、连锁经营、经营模式、股份公司、分支机构、非法行医、非法所得、处罚主体、承包租赁
16
D9(法律)
2008-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