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DRG/DIP付费体系助力实现价值医疗
自2019年开始,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筹组织省内各市(地)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4个国家试点城市全部进入实际付费阶段.运行至今已初步显示出三方共赢的局面:医保管理手段加强、基金使用绩效提高;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优化、运行机制改善;群众就医便捷性增强、费用负担减轻等.2022年,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指导未参与试点的统筹地区全部启动了 DRG/DIP付费改革,正在紧紧围绕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病组)、基金占比"四个全覆盖"核心指标,加力推动改革落地.
实现价值
D63-3;F047;B2
2023-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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