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 不回避重规范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发文鼓励社会办医,但由于社会资本普遍缺乏技术、人才、品牌和管理能力,很难独立举办医疗机构,迫切希望与公立医院合作办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资本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这里的“多种形式”最具争议的是混合所有制,这种所有制给进展不如人意的社会办医带来新动力,因此,公私合作有其合理性,不应回避.
2014-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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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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