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实行案件鉴定赔付制度
按照《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印发《山西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确立了“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辅助、市场运作”四位一体的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山西省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归属司法部门管理的群众性组织,从制度上保证了独立的第三方地位;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为患者服务、给医院减压、让政府满意”的原则,执行“不收取医患双方任何费用”的规定,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职业化”的道路.目前,山西省已建立起省医调委统一管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网络,组建了510人的调解员队伍和435人的专家团队.
2014-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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