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行“限费医疗”
2012年,湖南省坚持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新农合医疗服务主体的政策导向,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制度,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广以蓝山、桑植、麻阳等地新农合"10+100"为代表的"限费医疗"模式,探索从根本上基本解决农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坚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乡镇卫生院综合配套改革相结合,大力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行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在认真做好基线和费用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统筹区域内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的费用支付额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指标考核和医疗服务监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参合群众进一步得实惠.目前,全省已有85个县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余地区正在积极试点筹备并将于近期启动.
201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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