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卫生单位是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自觉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确实减轻病人负担,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创建和谐社会尽责尽力;要切实负起经营管理责任,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依法、合理组织创收,严格成本控制,开源节流,实现收支平衡,维持政党业务动作,促进事业发展,保障员工基本的工资、福利待遇;要规范内部分配行为,完善按劳分配、效率俦优先、兼顾公平、富有激励的分配制度.
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医疗服务、物价政策、收支平衡、人民健康、履行职责、开源节流、经济效益、兼顾公平、和谐社会、合理组织、规范内部、管理责任、公共卫生、福利政策、福利待遇
F83;F2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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