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诉讼的基本模式与路径选择——以美、德、日三国为中心的比较法考察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群体性纠纷不断增多,我国群体性诉讼的改革路径亟待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群体诉讼较为发达的美、德、日三国的典型性群体性诉讼基本模式的对比分析,结合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区分群体纠纷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制度设计,即在对我国代表人诉讼的修正基础上,引进集团诉讼和团体诉讼,并对实践中的示范诉讼规范化,以期构建我国较为合理的群体纠纷诉讼制度.
群体性、诉讼、示范诉讼
D925(中国法律)
2013-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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