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开展场内期权经纪业务承担的风险特征研究
2015年2月9日我国第一只场内期权上市以来,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50ETF期权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ETF期权品种.在这个过程中,证券公司起到了风险管理与市场组织的双重作用,深入研究证券公司开展场内期权经纪业务所承担风险的规律,对保障市场合理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研究发现场内期权经纪业务的核心风险是透支风险,具体有三项:投资者卖出期权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能覆盖买入平仓支出、认购期权指派行权现金结算资金不足以及认沽期权行权转处置资金不足.进一步研究表明,投资者卖出期权的透支临界风险度普遍在150%以上,导致券商透支风险概率最高的合约类型为远月高波动率的虚值期权;如果行权交收日标的价格相对行权日涨幅超过1.82%,那么券商就可能面临投资者认购期权指派行权现金结算资金不足的风险;对于认沽期权转处置,行权交收日次日标的价格相对于行权日下跌超过12%就可能引发透支风险.适当上浮保证金可以有效降低三种透支风险发生的概率.
期权;保证金;透支风险;证券公司
2021-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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