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产品的价格监管
“水、电、气”、公共文化和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企业(单位)均属于公共企业(单位),担负着公共服务职能.这些公共企业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除了要考虑企业的利益以外,更要重视人民大众的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价格要加强监管、适度干预.
公共产品、价格监管、政策建议
2014-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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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价格监管、政策建议
2014-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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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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