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论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
美国于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监管,清除导致当下危机的各种“系统性风险”。这项法案的管辖范围“事无巨细”,大到大金融机构的运作、并购,小至抵押贷款的发放、信用评级的制定以及各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都将列入监管之列。在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对柜台市场(OTC)衍生品实施监管、解决金融企业“大而不能倒”问题、限制华尔街银行业的自营业务等方面均建树颇丰。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弗兰克、法案、美国、2010年、系统性风险、金融消费者
F12(中国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6-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