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监管法规变革对金融综合经营的“事件效应”
2008至2009年,监管部门推出一系列法规用以规范和引导金融综合经营的发展。本文研究这些法规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市场价值的影响,发现新《保险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增加了银行业的市场价值,而《保险法修订草案》、新《保险法》及《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显著影响保险业的市场价值。说明市场会.同时看到银行和保险跨业综合经营所带来的收益和风险,如果此收益不能弥补风险增加的成本.综合经营就不能为金融机构带来好处。
金融综合经营、不相关回归、混业监管法规
F840.681(保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