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初步建立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保护
@@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2002年9月,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管理,以县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乡镇设立价格监督站,在村庄聘请价格监督员,形成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全方位覆盖农村市场.
农村市场、价格管理、监督网络、减轻农民负担、群众切身利益、全方位覆盖、主管部门、县级政府、监督站、监督员、乡镇、通知、聘请、国家、村庄、成县
F3(农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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