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执法公示推进依法治价
@@ 行政执法公示制是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和服务承诺的进一步完善,也是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执法的重要表现形式.近年来,江苏省建湖县物价局紧紧围绕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全面实行价格执法公示制,做到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把价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实现了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执法程序、监督机制公开化,保证了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执法,连续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内部监督、主动接受、重要表现、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政务公开、依法治国、先进单位、监督机制、价格、基本方略、公正执法、服务承诺、法制轨道、法制工作
F7(贸易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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