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校方责任及其追究限度
近年来,学校体育发展面临挑战,学生体育伤害纠纷频发,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备受打击.为了困境,探究校方责任及其追究限度实属必要.已判案件显示,校方责任是一种赔偿责任,责任性质可分为独立责任、补充责任和补偿责任,责任形式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校方责任追究的特点体现在:责任认定呈现二元化格局,责任归结突显"过错责任原则兼顾公平责任原则"归责体系.当前,校方责任追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构上校方权利与责任失衡,司法过程中注重有无责任考量、缺乏责任大小标定,超限度保障学生权益、忽视校方权益维护,司法效果差.基于此,应该在合理借鉴域外经验、厘清相关法理基础上,平衡责任追究与校方权益维护的关系,有限度地追究校方责任.实践中,限于校方未尽"相当"安全保障义务情况下追究责任,限于追究与校方过错程度、致损原因力大小"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维护校方权益.
学生体育伤害、校方责任、追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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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8YJC890025;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018-ZZJH-241;河南师范大学博士基金启动课题qd15193
2019-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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