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足球协会的外事权及其比较
采用文献资料调研、归纳演绎、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对中、英足球协会的外事权进行了系统比较,提炼出了优化中国足协外事权的路径。分析认为:作为自治组织,足球协会的外事权具有共识性,主要包括足球文化推广权、项目合作权、国家队以及职业俱乐部交流权。英格兰足球协会享有高度自主的外事权,在制定国际足球规则、对外交流方面占据主导地位。英格兰足协依托专业机构、优越的制度条件以及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建立起了高效的外事拓展模式,编织起了认同其足球文化价值观的国际关系网络,为深入合作交流积累了资源,奠定了基础。中国足协自主外事权较为不足,相关制度、机制、规范尚待完善,协会官员出访受到限制,国际影响力不足,不能广泛整合优势资源深入开展基础项目合作。步入自治阶段,中国足协应借鉴英格兰足协的优势经验,重构外事关系及外事权,提升我国足球的国际影响力。
中国足球协会、英格兰足球协会、外事权、比较
52
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3CTY018。
2016-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