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852.2021.08.001
慢性继发性头痛或口面部疼痛
本文介绍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11(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11,ICD-11)中有关慢性继发性头痛和慢性口面部疼痛的诊断标准,该标准主要参考国际头痛学会(Interna-tional Headache Society,HIS)发布的第3版国际头痛分类标准(ICHD-3,ICD-11的神经系统疾病章节).ICHD-3将头痛分为三大类:原发性头痛(特发性头痛)、继发性头痛(症状性头痛)和口面部疼痛(包括颅神经痛).头痛或口面部疼痛在3个月或更长时间内有一半以上的天数发作,每天持续时间超过2个小时,应诊断为慢性头痛或慢性口面部疼痛.慢性原发性头痛和慢性原发性口面部疼痛属于慢性原发性疼痛综合征,在之前的文章中已有描述,本文仅涉及慢性继发性头痛和慢性继发性口面部疼痛.ICHD-3慢性继发性口面部疼痛次级分类中增加了颞下颌关节紊乱诊断标准和慢性牙痛的疾病分类,以及国际疼痛学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口面部疼痛和头痛兴趣小组的贡献.本文描述的ICD-11编码将与基础疾病的编码联合使用,以识别需要疼痛管理的病人.此外,这些编码将提高此类疾病在疾病统计中的可见性,并促进对其机制的研究.
ICD-11;ICHD-3;WHO;慢性继发性头痛;慢性口面部疼痛;颞下颌关节紊乱;面部疼痛;牙痛;诊断
27
全国科技名词委"ICD-11疼痛术语的审定研究"科研项目YB2019011
2021-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6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