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852.2017.01.004
关于疼痛定义的商榷
一、概述<br> “定义”一般用最简洁的文字,高度概括某事物的内涵与特征。由于疼痛在种类、强度、性质、持续时间和定位等存在很大变异性,很难准确地作出令人满意定义。早在17世纪人们就已将疼痛视为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信号,是一种复杂的生理心理感受,包括伤害性刺激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痛感觉,以及机体对伤害性刺激的痛反应(躯体运动性反应和/或内脏植物性反应,常伴随有强烈的情绪色彩)。但很少注意到它的非生理学表现。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研究者们基于生理解剖学和病理学的实验研究,对疼痛的认识才逐渐深化,从而提出了制定疼痛概念或定义的建议。为此, IASP(国际疼痛学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临床医生及研究者双方均可以接受的定义。
疼痛、伤害性刺激、生理解剖学、专门委员会、内涵与特征、心理感受、实验研究、临床医生、机体、刺激作用、持续时间、植物性、运动性、痛反应、生理学、负责制、病理学、变异性、状况、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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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7;G81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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