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方政府土地融资模式探析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推进城镇化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土地在地方政府城镇化建设资金筹集方面的地位举足轻重.传统城镇化融资采用的是“土地财政+土地金融”模式,这一模式是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强烈、地方政府又无举债权情况下的产物,不仅导致了普遍的地方政府短期行为,而且还使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陡增.本文提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融资模式,推进土地财政向物业税转变、城投债向市政债转变,建立“物业税+市政债”的新型城镇化融资模式.
新型城镇化、地方政府融资、土地财政、土地金融
F291(城市与市政经济)
福建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012C098;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年度重点项目2013B023;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R20120034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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