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470.2008.02.010
大众传媒与党内民主建构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就党内民主建构第一次明确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的权力构架,继而以党内民主的示范来推进和带动人民民主.本文认为,构建党内民主,必须建构起大众传媒作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的权力结构地位,作为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一种党内独立力量.当前中国的大众传媒形态多样,而能够转变成为党内民主构架下"第四权力"地位的惟有作为党的各级党委机关媒体(党报等)的党的媒体.考虑到党内民主建设的特殊历史时期,考虑到党的媒体作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的特殊功能定位,党的媒体需要凸显的主要是舆论监督功能和保障党员知情权功能.
党内民主、权力三分、大众传媒
D26(党的建设)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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