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35X.2012.11.014
“社会本位”下的中国传统刑罚
由中西传统死刑比较谈起
福柯曾针对西方传统刑罚指出:斩首是将全部痛苦化简为在一瞬间完成的一个行为——这是零度的酷刑,绞刑延长了人的痛苦.准此而观之,若依刑罚给罪犯本人所带来的痛苦度,绞刑无疑有甚于斩刑.在欧洲历史上,斩刑于古希腊、古罗马始创之时,即为一种恩典之刑,专为贵族而设,而绞死则主要针对于平民百姓.当其时,若贵族被处以绞刑,则会被视为整个家族的莫大羞辱.
然而有趣的是,在中国历史上尤其是隋唐以降,作为正刑的两种死刑惩处方式——斩绞刑,其惩罚的严厉性却是前者重于后者(参见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中华书局1985年,P129-137).颇具中外比较视野的美国学者布迪和莫里斯敏感地注意到此点,他们在书中提及:"这与中国社会流行的社会宗教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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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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