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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235X.2008.12.019

原来民意是可以选择的——《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随想

引用
@@ 法律知识的地方性是因为产生法律的土壤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征.当法律作用于具体的行为人时,不同地域的人群,由于政治、文化、经济背景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制意识,或者我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随意地取舍民众的意见,那么,就可能会将法律研究引入到政治的论争或者技术的争论之中.我们需要民意,但我们必须了解民意原来是可以选择的,只有通过科学的、公正的调查手段,搜集民意,才能得出科学的研究成果.

民意、选择、法律作用、政治、研究成果、学术研究、科学、经济背景、法制意识、法律知识、法律研究、调查手段、地域特征、不同地域、行为、文化、土壤、搜集、人群、民众

R19;G27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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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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