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29/j.cnki.1008-410X.2016.03.009
网民参与地方立法的利弊分析及其完善途径?
互联网正日益成为我国公民参与立法的重要渠道。网民参与地方立法有利于发扬直接民主,促进立法民主化,弥补代议制民主的缺陷;有利于防止立法中的部门本位主义,使法律更加公平;有利于降低立法成本,培育公民的民主和法治素质。但网络民主具有虚拟化、去权威化、无序化、民粹化等特征,使得网民参与立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各级政府应拓宽网民参与立法的渠道,完善参与机制和形式,科学总结和合理吸纳网民意见,兼顾立法专业化与民主化的要求。
立法民主化、网络民主、民主与法治、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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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河北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网民参与地方政府立法的意义与机制研究”批准号 HB15ZZ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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