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29/j.cnki.1008-410X.2016.03.008
劳资冲突治理的机制选择与局限?
伴随着资本的流入与市场化的加深,中国劳资冲突事件日趋多发。为应对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与冲突,中国启动了多种治理机制,主要有集体谈判机制、三方协调机制和多元合作机制。这些治理机制基于特定的制度环境,从微观协商、宏观治理、社会参与等层面为化解市场化进程中的劳资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下劳动关系领域劳资纠纷事件的频发,也凸显了其治理局限。波兰尼的“双向运动”理论为理解中国劳动关系领域的治理机制与局限提供了理论诠释与反思。
劳资冲突、集体谈判、三方协调、多元合作、双向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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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46(劳动经济)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阶段劳资冲突及其治理机制研究”批准号11CSH056;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课题“劳资冲突的网络化治理研究”批准号13zy0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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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