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557.2001.10.021
怎样处理动迁费用
@@ 1997年,上海市静安区完成了35万平方米的危房拆迁任务.静安区政府为此支付了近20亿元的运迁费用.拆迁后的空地当然用于建筑新的住房.这20亿元的动迁费用是不是应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处理,在同行们中引起了争议.有的同志主张,这笔费用是为即将开工的建筑工程所支付的,它是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组成部分之一,可以作为当前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处理.对此我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处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完成额、静安区、费用、建筑工程、拆迁、上海市、区政府、组成、住房、危房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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