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22.09.10
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的城市地下空间界定探讨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目前,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规没有对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的城市地表与地下空间的分界面及地下空间的纵向终点作出明确界定.尽管城市地下空间所有权属于国家,但这种不确定性给地表与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及其政策适用带来较大困扰.
建设用地使用权、城市地下空间、空间界定
D923.2;TU984.113;F321.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GD20CGL41
2022-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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