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19.09.0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几个问题
1988年《土地管理法》第一次修改增设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此后,原国家土地主管部门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先后颁行了3个土地出让合同和一个补充协议示范文本.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发布于2008年,经过10余年实践,部分条款约定不明、与新的法律制度不相适应等问题愈发突出.如何在履行示范文本时既体现条款的真实意思又尽量符合现行法律制度?笔者拟对几个实践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提出解决意见.
2019-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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