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土地出让金的“诉讼时效”问题
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法定义务.有关法律规定: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执行法规文件的要求,未按时收缴出让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追缴土地出让收入282.37亿元、耕地开垦费1.5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2亿元.可见届满未按时收取土地出让金问题并非个别现象.
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6SFB3033的一项成果
2018-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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