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政府征地批复的备案可否提起行政复议
问题张某长期居住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被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获得合理补偿,张某向原国土资源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该地块所在的征地批复批准文件,和经原国土资源部备案土地性质的政府信息”.随后,原国土资源部针对张某的请求向其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并提供了该地块经所在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予以备案作出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备案表》.近期,张某不服原国土资源部对该征地批复的备案行为,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备案表》.
2018-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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