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改”造就新农村——大理、义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析
2015年2月, 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县 (市、区) , 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 其中, 浙江省义乌市、云南省大理市等15个地区重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3年多来, 地方”宅改”探索了哪些有益的经验、取得了哪些重大的突破与成效?最近, 通过对云南大理与浙江义乌两地的改革试点情况调研, 笔者感到:试点地区在改革实践中, 通过建立并试行一系列的制度体系, 在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权益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退出机制以及完善宅基地管理方面, 都做出了有效的探索, 形成了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与经验.其中, 大理的亮点在于结合旅游城市特色, 鼓励和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入市”经营;义乌的亮点在于率先从实践中探索实行了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做法, 并试行了多种形式的宅基地”资格权”市场化转让.
2018-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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