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可否选址于“拆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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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可否选址于“拆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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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建设单位拟将某建设项目选址在规划中的“拆旧区”,该项目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单位须重新选址或依法开展规划调整.甲单位则认为,占用“拆旧区”是节约用地的行为,可以不必重新选址或进行规划调整.本例应如何处理?

201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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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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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51/F

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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