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空间保护区域的土地使用管制原则
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国土资源部印发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要求建立生态空间依据法规实行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台湾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基本完成了城市化过程,城市化水平达到80%以上,并在快速经济发展中逐步建立了服务于空间保护的土地使用管理原则和方法,可为大陆正在开展的建立国土开发和保护制度、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等工作提供参考.
空间保护、土地使用、保护区域、管制原则
TU984.113;F203;D922.29
2018-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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