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改革逻辑
2017年8月,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北京、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和成都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项试点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基于土地管理视角分析改革动因、路径和主要内容,有助于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握本项改革特点、做好定位.这项改革旨在解决群众居住需求,满足管理创新需要,落实中央政策.成功推进试点需要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按照试点内容探索创新,做到优化管理、保障用地、明晰权属、强化监管和协同推进.
2018-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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