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款未足额支付,影响土地权利的转移吗
问题 2016年,甲市政府因修建道路需要,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之后实施征地,征地范围涉及乙村村民A所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所确认的土地.同年,甲市国土资源局与乙村村委会签订了征收协议,并向村委会支付了相应的征收补偿费用.随后,村委会在与村民A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将所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拆除,但村民A一直拒绝前来领取征收补偿款,并以此为由拒不交还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补偿款、土地权利、集体建设用地、村委会、国土资源局、征地范围、协议、签订、补偿费用、市政府、建筑物、道路、处理、拆除
F29;F32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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