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差别化的土地管理制度——从中央”2017”4号文件看新时期耕保工作(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4号文件)引起各界尤其是媒体格外关注的一大亮点,是推出了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一项“新政”:首次提出“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同时强调“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对于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一直强调的省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管理制度而言,这无疑是一项重大的突破.对此,国土资源部一再强调,此举不是对占补平衡制度的“松绑”,而是实行差别化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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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F32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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