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探讨
土地使用权及续期相应的法律问题,是在一定的立法背景下产生的.早在1990年我国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但是这些年限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尤其是法制化进程下,已显得不甚合理.过短年限导致土地使用权人投资的兴趣下降,甚至在临近土地收回期限时,做出消极的、不利于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行为,也使重新处置和利用的难度会大大增加.由此,明确土地使用权届满后以何种方式续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制定系统的政策和法律刻不容缓.
城市土地使用权、问题探讨
F293.2;F301;P273
2016-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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