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改革指明了方向.事实上,国土资源部早在上世纪末就在安徽省芜湖市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2001年,国土资源部又同意在安徽全省开展立法试验,主要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件、范围、用途、方式、收益分配及融资等方面进行探索.从效果看,除芜湖市取得一定进展外,其他市县的实验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实践层面的进展并不理想.笔者结合安徽省的实践,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的路径问题谈一些认识.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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