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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9729.2013.07.025

别让法律在集体土地违法行为面前失语

引用
随着城市的扩张,农村土地价值越来越高,在利润的驱使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各种违法建设活动层出不穷,国土部门拥有的执法权已不能对此形成有效的遏制,《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呈现出较为严重的滞后性. 法律适用混乱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主要包括四种:一是第73条违法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建设,二是第74条非法占用耕地建设,三是第76条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四是第77条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设住宅.

法律适用、集体土地、违法行为、违法建设、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农村、占用耕地、土地建设、土地价值、建设用地、建设行为、国土部门、法律规定、执法权、农用地、活动层、住宅、滞后、利润

D92;TU9

2013-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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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9729

11-1351/F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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