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中的留地安置——兼谈北京市留地安置试行情况,
所谓留地安置,即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指标,留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通过留用地的开发经营,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带来长期收益或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安置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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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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