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地"出让要慎行
@@ 早在2007年,针对"毛地"出让存在的各种弊端,中央就明确要求出让土地应当"净地"出让.20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明确规定"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净地"出让形式已逐渐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要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节约集约用地、拆迁安置补偿、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基本要求、出让土地、国务院、形式、文件、供应、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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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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