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权属调处
@@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采煤塌陷地基本处于荒废状态,只有极少数破坏程度不大的塌陷地被农民零散使用.塌陷区内土地荒芜,基本保持着采煤塌陷时的原始地貌,可以说是无人问津,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权属纠纷.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采煤塌陷地利用理念和实践经验不断增强,治理后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随着塌陷地实现"由废变宝"的华丽转身,塌陷地权属问题也自然浮出水面,权属纠纷案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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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TD8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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