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29.2006.09.023
土地执法,协管员作用很重要
@@ 历年曝光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集中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发案时没有得到及时举报或制止.许多违法案件往往土地部门发现时为时已晚,违法已是既成事实,处罚起来,违法单位要承受很大损失,同时也给土地执法增加了难度.目前各地都建立了村级土地协管员组织,照理说有些违法案件在萌芽状态就可以及时制止,但由于村级土地协管组织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管理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其真正作用,形同虚设,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及时向土地部门报告,导致贻误了制止违法行为的良好时机.如何做好农村土地协管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土地执法工作至关重要.
土地执法、土地违法案件、组织制度、协管员、执法工作、违法行为、农村土地、萌芽状态、管理机制、部门报告、主动性、正作用、曝光、举报、极性、单位、处罚
D92;R47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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