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29.2006.09.004
对城郊农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建议
@@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取得的一项重要财产,除了具有居住功能外,在一些地方还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来自深圳的调查表明,城中村农民出租房屋收入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月租金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的约占总户数的40%,月租金收入在1万~3万元的占总户数的50%,一些农民的月租金收入在6万元以上.北京市朝阳区调查发现,典型村庄的房屋出租比例为40%以上,平均年租金1600元~3600元/间,房租收入也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城市郊区或城中村绝大部分农民依靠在宅基地上建房出租,其收入已经大大超过了城市居民的水平,成为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较大受益者,凸显出城市郊区宅基地极高的经济价值.
城郊、民宅、基地管理、农民收入、宅基地、年租金、城市居民、总户数、集体经济组织、房屋出租、城中村、农村、居住功能、经济价值、经济功能、郊区、调查表、出租房屋、受益者、工业化
F3(农业经济)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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