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729.2006.08.006
土地登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中的地位
@@ 物权--这个财产法律关系中的主要权利,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已逐步为社会所认识、所接受.也正因此,人们对即将出台的<物权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由于物权有支配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人们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自己物权的变动和归属,故物权变动制度是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和对经济社会秩序的特殊影响,所以,向社会公开、宣示不动产物权变动和归属关系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不动产登记.因此,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动产登记、物权法、支配效力、优先效力、物权立法、社会秩序、排他效力、可移动性、经济生活、法律关系、登记制度、组成、权利、财产
F3(农业经济)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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