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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9729.2006.06.019

划拨用地能取消吗?——对划拨与出让两种供地方式并轨的思考

引用
@@ 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作为一种保障性用地方式,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划拨与有偿两种方式(即俗称的"双轨制")并存的供地制度,日益显现出弊端:一是划拨用地成本低,一定程度上导致盲目圈占土地,低效、粗放利用土地的现象屡禁不止,节约集约用地机制难以建立;二是划拨供地政策为一些单位和个人投机寻租留下了空间,有的甚至凭借国家划拨供地政策圈占、囤积土地;三是划拨供地范围过宽,不利于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完善.

划拨用地、出让、供地方式、土地使用权、供地政策、节约集约用地、培育和完善、用地方式、土地市场、市场经济、屡禁不止、经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经济、粗放利用、程度、双轨制、保障性、制度、投机

F3(农业经济)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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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9729

11-1351/F

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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