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21/j.cnki.issn.1001-9642.2023.01.012
明洪武二十六年官用瓷器窑厂行移南京未遂原因考
对以往研究中有关洪武二十六年官用瓷器窑厂行移南京未遂所提出各项因素进行了逐一辨析,除了制瓷原料运输成本会在行移南京后有所增加之外,并没有证据表明会在诸如"运输破损率""建窑等设备成本""工匠成本"等方面带来生产上成本显著增加,至于所谓行移南京后"生产缺陷"风险陡然增加也是纯属思之多余.通过相关史料分析,明洪武二十六年后饶州府和处州府两地官用瓷器烧造事宜行移南京未遂是受到了明洪武八年凤阳中都罢废事件的影响,即明洪武二十六年至明洪武三十五年之间朱元璋政府对大量征调人匠一直持有审慎的态度.
明初、官用瓷器、南京、行移未遂、原因
59
J527(中国工艺美术)
202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