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6005.2012.03.047
宠物诊疗纠纷产生的心理因素及对策
宠物诊疗纠纷通常是指客户(宠物主人)认为动物诊疗机构及兽医医护人员在动物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过失或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纠纷.由于文化和法律的差异,欧美国家及香港地区对于由诊疗事故而产生的纠纷,主要是通过客户向相关兽医管理局投诉,兽医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动物诊疗事故进行鉴定及处理.对于超出兽医局管理的投诉(如无证经营等),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1-2].
宠物、诊疗机构、纠纷、心理因素、兽医管理、动物、诊疗过程、医护人员、香港地区、无证经营、投诉、事故、侵权行为、欧美国家、客户、法律途径、组织、文化、诉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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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3(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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