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在儿科研究生教育中的探索与研究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以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为基础,以案例(病例)为基本素材,在特定的病例中引导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引导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并转换成临床技能、技巧的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法可有效地调动授课对象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创新和综合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能够更显著地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最初由美国法学院前院长克里司托夫-朗代尔于1870年提出,后为美国哈佛商学院大力倡导;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法才得以引入我国,并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目前已在管理学、法学和其它学科领域的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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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J50
吉林大学2012年研究生教学改革课题2012J062
201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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